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促进学前教育工作者专业水平和能力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前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推进情况,系统总结先进工作经验和实践探索,充分调动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探索学前教育规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入交流、推广优秀科研成果,促进学前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内涵发展。
二、评选范围
此次征文活动的评审范围为近两年内撰写、没有在公开媒体上发表的,关于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的论文(已获省级以上奖项的论文及案例不再参加评选)。单位或个人会员均可申报,其中每个理事单位限报8篇,每个单位会员限报5篇,个人会员限报1篇。与他人合作撰写的,计入每人上报的篇数,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名。
三、论文选题
选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学前教育方针政策中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成果。
(二)在推动全环境立德树人,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工作中的实践成果。
(三)幼儿园行政管理及区域整体规范发展的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健全完善教育标准、监管、评价、督导、投入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制度的探索与实践经验。
(四)幼儿园落实安全稳定的举措与经验。
(五)幼儿园课程建设与教研改革实践、课程游戏化理论和实践等方面成效,幼儿园与小学的科学衔接。
(六)数字化赋能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教育评价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
(七)幼儿园环境建设研究与实践成果。
(八)幼儿教师专业成长与教职工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与经验。
(九)幼儿园家园共育、家长工作、社会教育机构规范发展等领域的探索与成果。
(十)幼儿园保育与后勤管理的研究与实践经验等。
四、撰写要求
(一)坚持政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决杜绝一切不正当言论。
(二)突出专业性。论文内容要有科学的理论支撑,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展现专业水平和理论功底。
(三)聚焦实践性。紧紧围绕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展开探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四)注重规范性。题目简练、论点鲜明、论据充足、论证严密、数据准确、表述规范,篇幅在3000字以内。
凡引文须注明出处,严禁抄袭,如属抄袭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办法
论文由山东省学前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符合条件的论文按1:3:6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布,获奖者由省学前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六、注意事项
申报表和活页需认真准确填写作者姓名、单位、论文题目、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内容。《山东省学前教育学会2023年优秀学前教育论文评选申报表》由作者填写(见附件一);论文的标题和正文中请勿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字样,论文和论文摘要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3号仿宋 GB2312;文中结构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标题用黑体字,第二层标题用楷体GB2312,第三层用仿宋GB2312加粗。
各单位请于11月9日(周四)17: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学前教育优秀论文+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苏明辉(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0532-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1:山东省学前教育学会2023年学前教育优秀论文申报表.doc
附件2:山东省学前教育学会2023年学前教育优秀论文申报活页.doc
附件3:山东省学前教育学会2023年学前教育优秀论文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青岛滨海学院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2022).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11月4日